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