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是指营业到第二天凌晨的服务性场所,如夜间娱乐、休闲、放松的娱乐场所,包括娱乐性KTV、酒吧、迪吧、演艺厅、歌舞厅、DISCO、夜总会等。夜店的共同特点是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间、设施设备、让人们尽情吃、喝、玩、乐、放松为一体的精神消费。但不包括所有KTV。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KTV、酒吧、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娱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台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西式夜总会,又称为卡巴莱(Cabaret),在欧美各地常见,起源于法国及德国等地。 此类夜总会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话剧等表演,表演项目多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会由歌手或舞蹈团演出。一些西式夜总会的表演者是长驻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观众,另一些则由世界性的表演团体作巡回性演出。
主要功能:商务信息交流平台,商务会谈服务平台,商务研讨及培训平台,招商平台,人文艺术(音乐、美术)交流平台。 附加功能: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 服务人群定位:商务人士,中小企业,艺术家和中等收入以上有一定文化品位人群。